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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庆系列讲座回顾|周飞舟教授:“家庭类型的再讨论—以苏南农村为例”
发布人:社会学院  发布时间:2025-04-29   点击数:



为庆祝我校建校73周年和社会学院建院20周年,社会学院从4月中旬开始陆续推出“社会学院建院二十周年学术讲座暨社院教师发展论坛特别策划”活动。该系列学术讲座一共六讲,将持续到5月底。4月25日,周飞舟教授应邀开展了第二场讲座,讲座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图书综合楼0101室举行。讲座由社会学院院长杨清媚教授主持,社会学院一百余名师生校友参加。



周飞舟,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系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地方政府行为、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及社会思想。著有《以利为利》《当代中国的中央地方关系》等,最新代表性成果有《推:一个中国社会关系的基本概念》《将心比心:论中国社会学的田野调查》《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迈向“家国一体”的国家与农民关系》等。多次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等荣誉教师称号。



此次讲座的主题是:“家庭类型的再讨论——以苏南农村为例”。周飞舟教授指出,学界对农民群体的研究一般有被动化取向、功利化取向和个体化取向三个误区,解决这些误区的重要办法,就是把农民置于更加主体的位置,寻找农民身上的“理性”。中国农民的“理性”是家庭本位基础上的“伦理情谊”与“人生向上”。“伦理情谊”是“仁”,以他人为重,为他人考虑;“人生向上”是“义”,即向上心。很多时候,中国农民就算损失个人利益,也会从“伦理情谊”与“人生向上”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做出行动。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周老师介绍了田野调查的经历和收获:首先,周老师介绍了他进行田野调查的方法——家庭档案法,即对每个家庭的基本情况、中心任务、主要事件和关系伦理作充分了解,并从受访者的讲述(行动)中去揣摩其心态和背后的观念。其次,周老师尝试从农民生活的“条件”“行动”和“伦理”中提炼农民的行动逻辑,指出中国家庭责任的结构是围绕生育、抚育和赡养建立起来的。中国家庭的代际关系并非西方式的“接力模式”,而是费孝通所谓的“反馈模式”。周老师认为,中国的家庭责任可以细分为抚育(生育、养育、教育、婚育)和赡养,由此可以把中国家庭划分为第Ⅰ型(“抚育教育型”)、第Ⅱ型(“婚房型”)和“女儿户”三类,但不管哪种类型,中国家庭总是“重心向下”,把眼光集中在后代的教育和婚育之上。最后,周老师总结道:城镇化时代,中国家庭的核心任务就是“一代人一套房”。乡镇和村庄的未来,就是成为完成“隔代抚育”责任的老人的养老院。中国的城镇化不是靠迁移,而是靠流动有序、进退有据的人口大流动实现的。



随后,周老师与现场师生亲切互动。杨清媚教授问及“二代农民工”未来是否会回到乡村,周老师认为这取决于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的结果如何。孟庆延教授谈到中国人对“反馈模式”的误解,周老师认为“孝”非“报”:在儒家传统伦理中,“孝”源于子女与父母间的一种特别关系,而并非为了“报答”父母的恩情。最终,讲座在和谐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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