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晰学院师生开具相关证明流程,提升学院服务的透明度与便捷度,加强印章管理,现发布开具相关证明使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流程。
一、开具的证明范围包含学生在校表现证明,成绩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归属学科证明,实习介绍信,调研介绍信,同意期刊投稿证明,同意报考博士研究生/公务员事业单位证明和政审,就业组织鉴定,疫情期间离校返校、离乡返校、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等证明,其他需使用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证明。
二、用印流程如下:
1.学生联系辅导员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交需使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相关证明,由辅导员审核确认签字;
2.专任教师联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交需使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的相关证明,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签字。
3.其他需用印事项联系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签字;
4.辅导员、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确认签字后至海淀校区科研楼B518经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管理老师审核确认后用印;
5.如需要用印的证明不是常规证明,需由学院相关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用印。
三、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章由专人管理,需严格依照上述流程用印,特此公告。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