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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社会正气 抵制邪教腐蚀——社会学院2008级研究生党支部反邪教主题教育党日活动
发布人:社会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0   点击数:

在北京市委教工委以及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社会学院2008级研究生党支部于2009年9月12日组织开展了反邪教主题教育党日活动。支部全体成员(包括两名入党积极分子)经过集体学习、党员自学两个步骤之后,于2009年9月12日晚7点进行了名为“弘扬社会正气  抵制邪教腐蚀”的大讨论。讨论会上,支部成员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会议气氛非常热烈。
    本次讨论会由社会学院2008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向楠主持。讨论会伊始,向楠的发言认为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当前仍然存在着一些影响社会政治稳定、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破坏性因素,邪教活动就是其中之一。特别是近期,一些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四处蔓延、暗中活动、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危害群众身心健康,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构成了巨大威胁。所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十分必要。我们要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以实现区别宗教与邪教、揭露邪教本质、抵制邪教腐蚀的目的,最终消灭各种形式的邪教活动。
    班长薛雄庭认为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话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它具有“煽动反对政府、危害基层政权;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安全;破坏生产生活、危害群众健康”的特点。党支部宣传委员林琳认为正因为各种邪教组织往往冒用宗教名义,所以对邪教和各种正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进行区别十分必要。她发言道:“相比倡导融于社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维护社会和谐的正规宗教,各种邪教往往活动诡秘,并且对其成员的精神和人身自由加以钳制,本质上属于危害社会、危害群众的组织。”郭雯也讲到:一些邪教骨干分子常常以绑架、非法拘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手段,进而满足自己的私欲,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有一些丧尽天良的邪教组织竟然将其魔爪伸向了未成年人。所以,抵制邪教、根除邪教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的正义之举。组织委员林振林表示对郭雯的说法非常赞同,但他也提醒打击邪教应该注意方法的合理性。他认为在与邪教进行斗争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两个区分”的基本原则。所谓两个区分就是指:区分正常的宗教活动与非法的邪教活动,保护前者,取缔后者;区分上当受骗的群众与从事犯罪活动的极少数邪教积极分子,引导教育前者,坚决打击后者。
    讨论会上,每名支部成员都进行了发言,或谈到了对自己亲身经历的体会,或者谈到了自己学习的感想与收获。向楠总结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宗教事务条例》,我们能够认识到我党对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根据这一基本方针,所以我们应该对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各种邪教活动予以坚决的抵制和彻底的根除。作为一名在校研究生,我们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知识,消除容易被邪教腐蚀的缺陷,做到从根本上与邪教绝缘。同时,我们也应该用自己的知识影响身边的每一个人,使得身边形成抵制邪教、弘扬正气的积极氛围。从‘跬步’积累到‘千里’,进而形成更大的‘弘扬社会正气,抵制邪教腐蚀’的社会氛围。”
    讨论会后,支部成员们纷纷表示这次主题党日学习活动使他们感到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大家强烈要求支部今后尽量多组织这种类型的学习讨论活动,以在相互思想的交流与碰撞中使得各自的思想理论修养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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