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2003级毕业生: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各学院应于下周起开始布置2006—2007学年度毕业论文工作。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制度要求,做到组织有序、措施得当、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学生选题、开题以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力争使本年度学生毕业论文质量有明显提高。
本学年度毕业论文工作主要涉及2003级本科生、2002级双专业双学位学生、2005级二学位生。
学校对全校毕业论文工作总体部署如下,各学院据此结合本院各专业特点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一、日程安排
(一)本学期第九周组织学生选题
(二)本学期第十一至十四周学生完成开题准备
(三)本学期第十五周教师审阅学生开题报告书
(四)本学期第十八周、下学期第三周教师进行中期检查
(五)下学期第五周学生提交初稿,教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六)下学期第七周学生定稿
(七)下学期第十二周完成答辩;推迟毕业论文答辩的,统一在下学期第十四周进行答辩。
(八)下学期第十四周内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录入
(九)下学期第十七周之前完成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档案归档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即日起准备毕业论文备选题目,备选题目的数量应能够充分满足学生选择的需要;题目的难度、大小应适合本科生水平;题目更新率应不低于20%;备选题目送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于第九周内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二)学院教务人员在第九周内组织学生填写选题登记表,收集汇总后交教研室(研究所)审定。
教研室在审核题目时要注意把关,审核学生拟定的题目大小、难易程度是否适合本科生水平;另外要争取做到每一个教研室(研究所)指导的论文题目不能有重复。
学院教务人员在第十周及时汇总本学院教师指导学生的选题结果,制作《学院指导教师情况及对应学生选题汇总表》,存档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学院教务人员在进行论文题目汇总时要注意把关,发现重复的题目或题材与学生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通知学生修改,非法学专业学生务必做到一人一题,法学专业争取做到一人一题。
(三)学生在收到同意选题的回复后,应即刻开始进行开题准备。开题应填写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书的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参考文献、研究方法、本人是否有创新、撰写进度以及写作提纲等。
以上准备时间为一个月,学生于第十四周内将开题报告书以文本或电子版形式直接交指导教师或由学院教务人员转交。
(四)指导教师在论文指导过程中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以下教师指导环节统一记录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过程控制表》(以下简称过程控制表)上。学院教务人员将过程控制表发给教师。教师也可从教务处网站“常用表格下载”处下载过程控制表,以电子版书写,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学生,在完成下述第四环节工作后,交学院教务办公室打印转答辩小组。
1.对学生的开题报告书进行审阅,就选题意义、题目大小是否适当、文献资料准备是否充足、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等提出指导意见,并填写在过程控制表的相应栏目。
2.本学期第十八周、下学期第三周进行两次中期检查,就写作进度、写作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要求填写在过程控制表的相应栏目。
3.第五、六周审阅学生论文初稿、修改稿,并将修改意见填写在过程控制表的相应栏目。
4.第七周评阅论文定稿,给出评语和预评成绩,填写在过程控制表的相应栏目。
5.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尤其注意杜绝学生抄袭网络资料情况。引用在网络媒体首次发表研究成果的,必须注明网址;对于非首次发表的网络资料,必须注明其首次发表的媒体名称;尽可能要求学生不引用网络资料。
6.指导教师应与学生保持联络渠道畅通,及时解答学生疑难问题。如学生不能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请指导教师及时向学院或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
(五)本学期仍然要求全员答辩。各学院做好答辩安排,制作《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分组名单及论文成绩汇总表》存档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各答辩小组要指定答辩秘书,将答辩情况和总评成绩填写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过程控制表》上。
(六)论文归档与成绩登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质量控制
(一)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跟踪毕业论文工作,保证学校规章制度能够有效落实,保证毕业论文质量。
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其中要指定一人负责管理工作的档案资料整理。
(二)各院在第九周内要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本学院2003级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工作;即日起安排向全院教师传达学校对毕业论文工作的要求,要求全体教师积极配合,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各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应跟踪检查本院各教研室(研究所)教师履行指导职责情况,检查学生完成各阶段任务情况,在第五、六周学生定稿前抽查学生论文,检查学生写作规范情况和论文质量,力求适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以上所涉及各种表格或管理工作档案制作规范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请自行下载。
五、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或学院教务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魏冬梅,联系电话:58909093, 58909094, 桑迪,电话:59909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