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犯罪心理学硕士专业介绍(2023年培养方案)
发布人:社会学院门户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3-15   点击数:

犯罪心理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专业简介

犯罪心理学专业是以教育与研究犯罪心理现象与行为活动为主体的学科,强调法学、犯罪学和心理学多学科的认识论视角和整合性的方法论知识,突出越轨行为刑事侦查、实证研究等学科优势与特色,重视犯罪心理学的系统性、开创性与前瞻性。犯罪心理学是中国政法大学传统的优势学科,我校于1982年在全国最早开展犯罪心理学、法律心理学研究,并在此领域始终保持着领先地位,自设立犯罪心理学教研室以来产生了大量的学术成果,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均处于学科带头人的地位。犯罪心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是我校在一级学科心理学项下设立的交叉学科,属于国内唯一的专业设置。中国政法大学心理学专业犯罪心理学方向拥有实力雄厚的研究队伍,享有丰富完备的科研资源,科研成果丰硕,教学理念先进,教学经验丰富,犯罪心理学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的优势学科成为应用心理学介入司法领域的典范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觉悟,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身心健康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掌握扎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厚的心理学、法学专业知识,掌握法学视角和心理学现代实验方法与技能,且具备坚实的实务工作经验和高层次交叉学科背景。毕业生应在法律领域和心理学领域具有广泛的专业适用性,能够胜任多类职业岗位的要求。

具体要求:

(一)掌握心理学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知识体系,并能够在研究工作中熟练运用。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从事心理学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获取知识能力、学术鉴别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熟悉运用心理学的各种研究方法,同时能够在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社会问题研究领域开展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

(三)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思辨能力,能够追踪国际国内前沿的心理学研究的进展。

(四)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三、研究方向

(一)犯罪心理学   

本方向注重个体犯罪原因特别是犯罪决策的研究,属于运用心理学原理和方法探讨犯罪规律的整合性学科。犯罪心理学方向探讨影响犯罪决策的个体心理、生物、环境因素;探讨不同类型犯罪与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特点;探讨社会变迁等阶段性历史背景对犯罪心理的影响。

(二)司法心理学

本方向将心理学原理与技术应用于对民事与刑事法律行为的解释、预测与控制,研究在刑事与民事诉讼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心理现象与活动,结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法医学等理论和方法,探讨民事调解、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嫌疑人审讯、证人证言真实性判断、法官决策、犯罪心理测试、罪犯心理咨询与治疗、司法人员心理健康等理论与实践问题,侧重于学生在实战中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通过理论和实践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社会问题的心理学研究

本方向以社会问题为研究对象,以心理学理论方法为工具,着重探讨公众关注的各类社会问题。培养学生以交叉学科的视角解释、分析各类社会问题,包括如司法公正、弱势群体犯罪、黄、赌、毒、邪教等,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用实证方法进一步探索其深层机制。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

3

学习年限

2-4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

(见附表)

专业核心课程应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编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设置。

六、培养方式

实行硕士生导师负责制,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请校内外专家做学术讲座,以拓宽、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学生在满足不同研究方向基础课程的考核要求后,根据个人才能与兴趣,自主选择学术型或应用型人才的分类培养方式:

学术型人才:以科研为主导,以课题为取向的研究性学习;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课题研究、专题研讨、学术报告等学术训练环节。

七、质量标准

(一)具有坚实的心理学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二)课程考核、其他培养环节和中期考核符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办法》。

(三)坚持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论文选题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学术型硕士生的论文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体现本学科前沿的科学研究成果和研究发展动态;应用型硕士生论文的选题要来源于犯罪或法律心理学实践,要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拒绝与培养目标不符的或空泛不实的选题。

(四)由院系的心理学硕士生导师,校内外名师,专家(含产学研基地合作导师)组成的研究生指导小组,共同把握课程、实践和学位论文的质量。

(五)导师将采取面谈、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指导学位论文的全过程。指导教师将对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质量承担指导责任,如果硕士生导师对所指导的学位论文研究领域不熟悉,院系则将发挥研究生指导小组的群体作用,以保证对学位论文进行有效指导。

(六)为保证论文质量,将建立有效的论文质量保障机制,如原创性检查、匿名评阅、导师回避等。

(七)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听、说、读、写水平。

(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优良,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写作且通过学术规范性审查,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他各方面优秀,经本人申请、导师评定合格、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八、考核方式

(一)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结合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按照国家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其中,导师集体指导课和导师个别指导课采用口试考核的方式。考核小组由硕士生导师3人以上组成,充分发挥学术集体在知识结构上的综合优势,加大试题中学科前沿内容所占比例,重在考察学生的学识和创新能力。其他培养环节采用考查方式进行,由导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及考查结果,取得学分。

(二)硕士生应撰写相关的学期论文作为科研能力的考核。第一至第四学期,士研究生每学期应当提交学期论文1篇,每篇不少于6000字。学期论文的考核工作由导师负责。

(三)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于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以书面审核为主。由硕士生导师3人以上组成考核委员会。考核方式为口试,考核成绩由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后作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完成课程考核和其他培养环节的为中期考核合格,进入开题环节。

(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应于中期考核合格后进行,一般应当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

1)开题报告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

2)中期考核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

 

九、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一)课程学习符合规定,并经中期考核合格,开题报告通过,方可进入硕士论文撰写阶段。

(二)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引导下,研究生自主选择本学科前沿课题和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注重创新性和先进性,力求有所突破和创新;

(三)硕士论文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稿、修改和定稿的工作。学位论文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开题报告,导师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进行进展检查和时间提示,以保证研究生按期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

(四)硕士论文必须符合学校对硕士论文的原创性和规范性要求,学位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剽窃和抄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的字数应达到3万字。

十、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一)本专业硕士论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原则进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度。预答辩依照学校规定统一进行。

(三)硕士论文答辩申请人应在答辩前履行必要的手续,准备申请所需的一切材料;论文的原创性检查、评审、导师回避等按照学位办相关规定进行。

(四)论文评审与答辩程序依照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涉及实务问题的,可以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五)硕士学位的授予应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要求。

 

十一、参考文献

一、必读文献(20本)

中文原著

1.方强:《法制心理学概论》,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2.沈政:《法律心理学》,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2年版。

3.林秉贤、张克荣:《法律心理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4.罗大华等:《司法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5.罗大华、刘邦惠:《20世纪90年代中国法制心理科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6.何为民:《民事司法心理学理论与实践》,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

7.乐国安:《法律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8.刘邦惠:《犯罪心理学》,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9.李昌钰、提姆西·庞巴等:《犯罪现场——李昌钰刑事鉴定指导手册》,商周出版社2006年版。

10.Gudjonsson G.,乐国安,李安:《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

11.马皑:《犯罪人特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12.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13.向德平:《社会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外文译著

14.[]罗纳德·布莱克波恩:《犯罪行为心理学》,吴宗宪、刘邦惠等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0

15.[]劳伦斯·S·瑞丝曼:《司法心理学》,吴宗宪、林遐等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

16.[]布莱恩·隐内:《犯罪心理剖绘档案》,吴懿婷译,商周出版社2005

17.[]詹妮弗·M.布朗等:《剑桥司法心理学手册》,马皑、刘健波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

18.[]扎斯特罗:《社会问题:事件与解决方案》,范燕宁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外文文献

19.Brown Jennifer M, 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forensic psycholog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

20.Brian L. Cutler, Encyclopedia of Psychology and Law, editor, Sage Publishers, 2008.

 

二、选读文献(50本)

中文原著

1.朱永新等:《中国犯罪心理思想史论》,对外贸易出版社1993年版。

2.董奇等:《心理与教育研究法》,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张文显等:《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罗大华:《中国法制心理科学研究文萃》,群众出版社2006年版。

5.黄光国:《社会科学的理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于兆波:《立法决策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7.Gudjonsson G.、乐国安等:《审讯和供述心理学手册》,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

8.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中国法制心理科学研究十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9.吴宗宪:《西方犯罪学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10.黄希庭:《人格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11.张雷等:《多层线性模型应用》,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12.郭志纲:《社会统计分析方法: SPSS软件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3.侯杰泰:《结构方程模型及其应用》,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4.赵敦华:《西方人学观念史》,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

15.罗大华:《罗大华70华诞诞文集——犯罪与司法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6.马皑:《犯罪与司法心理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7.章波等:《人类基因研究报告——关于疾病、性智、形貌与行为的遗传学新发现》,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

18.舒国滢:《法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9.杨波:循证矫正在中国的实践探索:以山东省任城监狱暴力犯矫正为例,法律出版社2016年出版。

20.杨波:毒品成瘾与心理康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

21.杨波:犯罪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出版。

22.马皑: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犯罪心理学》(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出版。

23.马皑:《法律实践中的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

 

外文译著

24.[]德斯蒙德·莫里斯:《人类动物园》,何道宽译,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

25.[]劳伦斯·A、普瑞·奥利维、珀文·约翰:《人格手册:理论与研究》,黄希庭主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6.[]科尔伯格:《道德发展心理学》,郭本禹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7.[]罗格·R·霍克:《改变心理学的40项研究》,白学军等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

28.[]乔治·B. 沃尔德,托马斯·J. 伯纳德, 杰弗里·B. 斯奈普斯:《理论犯罪学》,方鹏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9.[瑞典]珀森:《选择的智慧》,寇宗来、王永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0.[]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31.[]R·普洛明等:《行为遗传学》,温暖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2.[]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如何思考》,苏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3.[]高木光太郎:《证言的心理学:相信记忆、怀疑记忆》,片成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外文文献 

34.Wilson, M. A. and Lemanski, L. (in press) The forensic psychology of terrorism. In J. Adler and J. Gray (eds.), Forensic Psychology:Concepts, Debates and Practice, 2nd edn. Cullompton: Willan.

35.Blumstein, A., Cohen, J. and Hsieh, P.  The Duration of Adult Criminal Careers. Washington, DC: National Institute of J ustice,1982.

36.Blumstein, A., Cohen, J., Roth, J. A. and Visher, C. A. Criminal Careers and Career Criminals(2vols.). Washington, DC:National Academy Press.,1986.

37.Bowling, B. and Phillips, C. Racism, Crime and Justice. Harlow: Longman,2002.

38.Amaranto, E., Steinberg, J., Castellano, C. and Mitchell, R. Police stress interventions. Brief Treatment and Crisis Interventions, 3:4753, 2003.

39.Almond, L., Duggan, L., Shine, J. and Canter, D. Test of the arson action systems model in an incarcerat ed population. Journal of Psychology, Crime and Law, 11: 115,2005.

40.Alonso, R. Individual motivations for joining terrorist organizations: a comparative qualitative study on members of ETA and IRA.In J. Victoroff (ed.), Tangled Roots: Social and Psychological Factors in the Genesis of Terrorism, pp. Oxford: IOS Press,187202, 2006.

41.Andrews, D. A. and Dowden, C. Risk principle of case classi fi cation in correctional treatmen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ffender Therapy and Comparative Criminology,50: 88100 ,2006.

42.Irving B. Weiner Allen K. Hess. The Handbook of Forensic Psychology, edited by John Wiley & Sons,Inc.,2006.

43.Wong, S. C. P. and Gordon, A. The validity and reliability of the Violence Risk Scale: a treatment-friendly violence risk assessment tool. Psychology, Public Policy, and Law, 12: 279309,2006 .

44.Andrews, D. A. and Bonta, J. 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 4th edn. Cincinnati OH: Anderson, 2007.

45.Daniel J. Flannery.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Violent Behavior and Aggress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

46.Blumenthal, J. A.Perceptions of crime: a multidimensional analysis with implications for law and psychology. McGeorge Law Review, 38: 62951, 2007.

47.Farrington D. P. and Welsh, B. C. Saving Children from a Life of Crime: Early Risk Factors and Effective Interventions .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48.Joshua D. Duntley, Todd K.Evolutionary forensic psychology : Darwinian foundations of  crime and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49.Heilbronner, R. L. Neuropsychology in the Courtroom: Expert Analysis of Reports and Testimony. New York: Guilford Press,2008.

50.Campbell, M., French, S. and Gendreau, P. The prediction of violence in adult offenders: a metaAnalytic comparison of instruments and methods of assessment. Criminal Justice and Behavior, 36: 56790,2009 .

 

 

五、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学分要求

犯罪心理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课程设置、其他培养环节、教学计划与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

学期

教学

方式

考核

方式

 

必修课程25学分)

学位公共课10学分)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6

1

讲授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

学方法论

1

18

2

讲授

考试

 

第一

4

64

1-2

讲授

考试

 

心理学科研写作与学术

交流

Psychology Research 

Writing and Academic 

Exchange

3

48

2

讲授

考试

各学院开设

 

 

学位专业课

 

 

 

15学分)

心理学研究方法与统计

(上)

Research methods and 

Statistics in Psychology 

(I)

3

48

1

讲授

考试 论文

专业核心课是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主编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所列的课程,一般按一级学科开设。

心理学研究方法与统计

(下)

Research methods and 

Statistics in Psychology 

(II)

3

48

2

讲授

考试 论文

认知神经科学

Neuroscience

3

48

3

讲授

考试 论文

 

心理学理论与流派

Theories and Schools of 

Psychology

3

48

1

讲授

考试 论文

心理学研究进展研讨课

Advances in 

Psychological Research

3

48

2

讲授

考试 论文

选修课程(10学分)

专业选修课

心理健康与心理咨询

Theories of 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2

32

1-3

讲授

考查

应开出一定数量的课程供学生选修,每门课程32课时,2学分。

所修选修课学分应不少于10学分,其中本学科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跨一级学科选课不少于2学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运动会所获得学分视为跨一级学科学分。

人格与社会心理学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2

32

1-4

讲授

考查

犯罪心理学研究专题

Research Topics of 

Criminal Psychology

2

32

1-4

讲授

考查

成瘾行为与矫治

Addictive Behavior and 

Treatment

2

32

1-4

讲授

考查

刑事司法心理学

Psychology of Criminal 

Justice

2

32

1-4

讲授

考查

精神病态的研究进展

Research Advances in 

Psychopathy

2

32

1-4

讲授

考查

社会心理学研究进展

Research Advances in 

Social Psychology

2

32

1-4

讲授

考查

供述心理学

Psychology of Statement

2

32

1-4

讲授

考查

测谎技术研讨课

Seminar in Lie Detection 

Techniques

2

32

1-4

讲授

考查

人力资源与开发

Human Resources and 

Development

2

32

1-4

讲授

考查

心理学本土化研究

Indigenous Psychology

2

32

1-4

讲授

考查

创新创业课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2

32

1-4

讲授

考查

专业外语

English for Psychology

2

32

1-4

讲授

考查

心理学研究伦理

Ethical principle in 

Psychological Research

1

16

1-4

讲授

考查

通识、跨学科选修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

2

32

1-4

慕课

法律心理学

Legal Psychology

2

32

1-4

讲授

考查

补修课程

普通心理学

General Psychology

4

64

1-2

讲授

考查

学院为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历考取的研究生,按一级学科统一设置补修课程,每门课32学时,各2学分。

实验心理学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4学分)

其他培养环节

1.学术训练

2

 

1-4

 

导师

考核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一至第四学期,每学期应提交1篇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且符合学术规范的学术论文。考核合格的,每篇计0.5学分,共2学分。

2.心理学专业实践

Psychology Professional 

Practice

2

3个月

1-3

集中实践

学院

考核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校、学院设立的实践基地实习或自主实习达到规定时间,并提交实践报告。考核合格的,计2学分。

3.课题研究

2

 

 

 

学院

考核

不作考核要求

合计

39

课程学分不低于35学分(跨学科和同等学历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低于39学分),其他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4学分。

 

 

中国政法大学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查号电话:010-58909114
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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