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学生自愿提出申请,社会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以下同学可获得2014-2015学年转专业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2014918005 丁 一
2014918008 黄玉怡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15年03月30日至04月01日。如有异议请与社会学院教学科研办邢老师联系,地址:主楼B304,电话:58909594。
社会学院
201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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