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
1.已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2.并已通过我校全部规定课程考试,且取得成绩单;或已通过一门全国统一考试。
二、报名时间
1.今年全国外语和综合课程水平考试北京考区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缴费与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摄像、确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8:00--3月23日24:00,逾期关闭。
网址:http://enroll.cmr.com.cn/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3月26日-3月29日8:30--16:30,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2.根据规定,校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须对报名考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3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上述报名及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1.报名前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或Http://enroll.cmr.com.cn)并本人亲笔(填写内容不得打印、复印、代写)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
2.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具体办法见报名网站说明。网上收费咨询电话:82652626转6612、6613,或59321108。
3.执我校发放的资格审查合格卡原件、上述两份《审查表》、国家统考合格成绩单或学校成绩单(具体见第四项"出具成绩单")到学位办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学位办地点:学院路校区1号楼308,电话:58908390,58908427。
4.申请人本人执学位办审核盖章后的《审查表》一份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身份证件)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审核、摄像、确认报名。
四、出具成绩单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绩单
(1)办理人员条件:已取得我校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并已通过我校全部学位课考试的学员方可办理。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绩单由校考学位课和各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间选修课两部分组成,总学分不能少于34学分。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间选修课成绩:请学员事先与所属学院或办班单位联系,由所属学院或办班单位于3月19日前向学位办提交其学员选修课成绩统一格式电子版。(请点击下载:成绩单统一格式.doc)
校考学位课成绩由学位办提供。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绩单由学位办汇总两部分成绩后出具。
(3)出具成绩单时间:同统考报名审核时间,即:3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4)须提交材料:
a我校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
b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选修课成绩单原件
c学位办签发的《中国政法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合格卡》
办理地点:同前,电话:58908063。
备注:成绩单一式四份,一份用于参加国家统考,一份用于论文答辩,一份交本人单位存档,一份备用,请学员妥善保存,不再重复办理。
2.同步进修生成绩单由培养办提供(电话58908066)。
五.其他事项
1.全国统考时间为5月30日(星期日),外国语水平考试:上午9:00-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下午14:30-17:30。
2.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市报名并考试。确因特殊原因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人员,请事先征得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注意当地报名时间及要求。学校审核要求及手续同前。
3.参试人员务须注意按规定时间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免费提供的网上个人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并下载成绩单,过时该系统将关闭。成绩单供申请学位使用,请务必注意保存。
个人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www.cdgdc.edu.cn/。
4.考试大纲及指南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英、德、日语使用第5版本;法语使用第4版本;俄语使用第6版本;法学使用第4版本。
5.如本人因故不便,学校报名审核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不受理邮寄办理。
6.未曾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资格卡的学员需6月份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统考。
7.各有关学院及办班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报名参加本次考试人员的选修课成绩汇总提交;未为已符合结业条件的学员办理结业证的亦请在报名时间以前办理,以免延误学员考试。
社会学院咨询电话:010 58908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