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特聘、兼职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法大发〔2018〕24 号)和 《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条件认定办法的通知》(法大发〔2018〕25号)文件规定,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2年7月9日召开线上会议,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法大发〔2015〕21号)规定的工作要求和议事规则进行审核,经无记名投票表决,提出认定推荐名单,现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该推荐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馈。
反馈邮箱:xhxyygb@cupl.edu.cn
社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