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院党委会审议,拟定专任教师岗位推荐人选如下,现以予公示:
一、晋职
(一)晋职教授四级岗位(共1人)
张 卓
二、晋级
(一)晋级副教授六级岗位(共2人,排名不分先后)
1、高 钦
2、杨 璐
(二)晋级讲师九级岗位(共2人,排名不分先后)
1、高斯钰
2、王宏宇
三、初聘
(一)初聘副教授七级岗位(1人)
王艺璇
(二)初聘讲师十级岗位(共3人,排名不分先后)
1、韩 萌
2、何奇峰
3、李 辉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社会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也可向学校专任教师岗位评聘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反映。
社会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电话:010-58909593
社会学院投诉建议邮箱:sangdi1981@163.com
校专任教师岗位评聘委员会电话:010-58909660
校纪委办监察处电话:010-58909069
社会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