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利用国内名校优秀的教学资源,丰富本科生学习经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继续选派本科生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交换培养学习。根据学校与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4所国内名校的交换培养协议和《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中政大发[2005]116号),开展交换培养本科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下学期选派到国内著名大学的名额分别是中山大学20名、厦门大学20名、山东大学50名、华东师范大学20名(其中,英语、德语专业限各报2人)。派出学生须为2010、2011级学生,其中厦门大学限2010级学生。学习期限为一学期,即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二、交换培养模式在现有的四年制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实施。在交换学校学习的专业须为同一专业或同为一级学科的专业。除侦查学专业因交流学校无侦查专业不能参加交流外,全校其它各个专业2010、2011级学生均可报名。三、选派学生应政治合格,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身心健康。选派学生应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成绩良好,无必修课程重修记录。已参加过国内名校交换学习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四、各院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内名校交换培养本科生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本院具体情况自主确定选定办法,并按照学校分配的派出学生名额(见附件一)确定本学院派出学生名单,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交教务处。五、各院交教务处材料如下:1. 《中国政法大学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拟派出学生)及电子版;2. 《中国政法大学国内交流培养报名登记表》(候补)及电子版;3.录取交流培养学生每人交3张1寸证件照及其电子版,每张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明学生姓名、专业。注意:非证件照不合格,影响报名资格。六、各院交材料截止时间:11月30日。七、教务处汇总各院选派的学生名单后,将于12月7日前在教务处网页公布派出学生名单,12月15日向各学校寄出材料。名单公布后,不能退出。八、有关中山大学等4所国内著名大学的具体情况和专业特色,请同学们登录各个大学的网页查询。九、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王景群,联系电话:58909554;张华,联系电话58909556。办公地点:厚德楼305。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国政法大学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查号电话:010-58909114海淀校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昌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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