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07-2008学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评阅与答辩阶段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08]15号)
各学院: 根据有关2004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安排,本学期第12周之前应完成毕业论文评阅与答辩阶段的工作。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做好评阅和答辩阶段各项工作。具体工作任务部署如下,请各学院结合本院各专业特点安排落实: 一、日程安排 (一)本学期第八周评阅教师对学生提交定稿进行评阅。 (二)正常答辩工作应于第十二周前完成。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经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批准,可推迟答辩。推迟的答辩最晚在第十三周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评阅阶段 1.第八周学院组织评阅教师对其他教师指导的论文进行评阅,评阅教师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评阅教师给出评语并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标准》给出预评成绩,填写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过程控制表(四)》相应栏目。 2.评阅成绩及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评阅成绩不及格的,应按指导教师意见修改论文,成绩合格后才可参加答辩。 (二)答辩阶段 1.所有论文评阅成绩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公开答辩。答辩委员会最终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2.答辩采取答辩委员与答辩学生直接对话方式,不得采取电话答辩等远程答辩方式。 3.学院组织选派答辩委员,答辩委员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4.答辩委员分小组组成多个答辩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三位答辩委员和一位答辩秘书组成。各答辩委员会选举一名委员作为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工作。 5.各答辩委员会成员至少应当有一名教授。 6.各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包含学生论文评阅教师,不应当包含学生论文指导教师。 7.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每位答辩委员在答辩过程中至少要提一个问题,并简要记录学生回答问题情况,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8.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将每位答辩委员所提问题记录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过程控制表(五)》里,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 9.每位答辩委员在学生答辩之后使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表》给学生打分,签名之后存入学生论文资料夹存档。答辩秘书计算出每位答辩委员所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10.全部答辩委员需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过程控制表(五)》总成绩栏签名。 11.学生对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三、以上所涉及各种表格或管理工作档案制作规范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请自行下载。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 人:王巍;联系电话:58909626;办公地点:教学楼明309。 教务处 2008年4月2日
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检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0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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